睦隆世家品牌零售专卖连锁合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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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隆世家品牌零售专卖连锁合作政策


        睦隆世家品牌零售专卖连锁体系在2009年4月1日正式启动运作,睦隆世家专卖连锁在市场中主要经营形态为自营店、单店加盟、连锁加盟和专卖联营店4种模式。睦隆世家秉承“豁达、和睦、感恩”的信念,采取同舟共勉、和谐双赢的合作方式,适用不同区域、不同实力的加盟商经营。为了让市场合作者快速、明确、真实地了解睦隆世家专卖连锁的合作机制,以下将明细阐述各项经营形态的合作政策。

        自营店

        定义:由睦隆世家投资者自主投资建立经营的品牌专卖店。

        单店加盟

        定义:由社会自然人或个体以资金从睦隆世家获取商标、商品、经营技术而建立具有自主经营的品牌专卖店,遵从睦隆世家的指导、培训及协助,使用相同商标,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服务和经营技术,行使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单店。

        加盟政策:

店面类型

面积

年最低

进货额

加盟

首付金

加盟

 保证金

进货折扣

换货率

换货期限

一类店

120平米以上

40

10

8000

4.5

加盟订货15

45

总部配货100

60

加盟补货15

45

二类店

80120平米

30

8

5000

4.5

加盟订货15

45

总部配货100

60

加盟补货15

45

三类店

5080平米

25

6

5000

4.5

加盟订货15

45

总部配货100

60

加盟补货15

45

专柜

2049平米

15

4

5000

4.5

加盟订货15

45

总部配货100

60

加盟补货15

45

﹡加盟首付金的概念:加盟首付最主要是让加盟者清晰开业不单只是产品采购的问题,其需要涉及的是整体店铺的建设费用。首付金其中包含首批铺货款、招牌灯箱、货架家私、模特、陈列道具、助销物料等;
﹡所有加盟方订取货品只能调换一次,特价货品不予调换;
﹡过季货品进货折扣为3.5折;3.5折原则上为睦隆世家对于货品供给最低折扣,不再以加盟方订取货量进行议价;
﹡全年货品销售折扣按睦隆世家规定执行,超越规定以外的折扣销售必须通过正规申请,获得睦隆世家应许方可实施,否则当经营违规处罚。

 奖励政策:

年进货指标

150

140

130

120

100

现金返利

3%

2.5%

2%

1.5%

1

﹡所有特价货品均不计返利;
﹡当年进货货款全部结算完毕;
﹡现金返利在年度结算后十五天内以现金形式或货款形式返还;
﹡广告支持以加盟商申请经过审核给予支持,广告支持在年度结算后十五天内以现金形式或货款形式返还,次年不续约广告支持减半;
﹡睦隆世家门头招牌及货柜由睦隆世家支持,合作满一年及完成销售目标60%以上返还招牌、货柜款50%,合作满两年及完成销售目标60%以上返还招牌、货柜款50%,销售目标未能完成者按实际完成比例返还。

         连锁加盟

         定义:由社会自然人或团体以资金从睦隆世家获取商标、商品、经营技术而建立的具有两间以上品牌专卖店的市场自主经营团体,遵从睦隆世家的指导、培训及协助,使用相同商标,全部或部份使用相同商品、服务和经营技术,行使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连锁专卖店。

         加盟政策※奖励政策与单店加盟一致。

         补充政策:

﹡连锁加盟保证金,首家店铺保证金按单店标准执行,从第二家专卖店开始每家收取2000元作为保证金;

﹡连锁加盟自其第二家连锁店成立之日起,过季产品进货折扣统一为3.5折;

﹡连锁加盟可享受每年两次换季特价货品调换的福利,特价货品销售额计算返利;

﹡全年货品销售折扣按睦隆世家规定执行,超越规定以外的折扣销售必须通过正规申请,获得睦隆世家应许方可实施,否则当经营违规处罚。

    专卖联营店
    定义:由社会自然人或个体以专卖单店投资经营成本中一项或多项资源从睦隆世家获取商标、商品、经营技术而参与经营的品牌专卖店,遵从睦隆世家的指导、培训及协助,使用相同商标,全部使用相同商品、服务和经营技术,行使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单店。

    联营政策:

    单店按月销售总额供货折扣结算模式

﹡日销售额由联营方全额收取;
﹡每月1日至5日为上月份的对账期,在货品库存与实际销售无误差的原则上,联营方在10日前将当月销售货品结算金额以现金形式返还睦隆世家;
﹡联营方享有单店年度现金返利福利;

﹡全年货品销售折扣按睦隆世家规定执行,否则当经营违规处罚。
﹡合作期间,联营店所有货品归睦隆世家所有,在保障联营方持有充足货品销售的前提下,睦隆世家对店内货品拥有调配权。
﹡以上合作条款有效期从2009年 6 月 1 日至2013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作期间出现任何需协商内容,必须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方视为有效。

睦隆世家品牌零售专卖连锁备注:
﹡以上政策最终解析权归睦隆世家品牌持有者所有;
﹡政策执行时间按照全国各地实际推行时间为准;
﹡广东地区执行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起,如有违规者睦隆世家有权取消其合作;
﹡专卖联营模式目前只在广东省内实施。